不足为法
[bùzúwéifǎ]
成语《不足为法》是个经常会用到的中性成语。《不足为法》的近义词有:不足为训。《不足为法》的反义词有:不刊之论、天经地义。出自:清赵翼《瓯北诗话李青莲诗》:“骚人斯起,然词多哀怨,已非正声;至杨、马益流宕。建安以后更绮丽,不足为法。”成语《不足为法》的含义是:足:值得;法:效法。不值得学习、效法举个栗子: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以下是对成语《不足为法》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足:值得;法:效法。不值得学习、效法
成语出处:清赵翼《瓯北诗话李青莲诗》:“骚人斯起,然词多哀怨,已非正声;至杨、马益流宕。建安以后更绮丽,不足为法。”
成语简拼:BZWF
成语注音:ㄅㄨˋㄗㄨˊㄨㄟˊㄈㄚˇ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不足为法作谓语;指不值得学习。
成语结构:动宾式成语
成语年代:近代成语
成语繁体:不足為灋
近义词:不足为训
反义词:不刊之论、天经地义
成语例子: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
英语翻译:cannotbetakenasamod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