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分说
[bùróngfēnshuō]
成语《不容分说》是个经常会用到的中性成语。《不容分说》的近义词有:无庸置辩。出自:明吴承恩《西游记》第59回:“那罗刹不容分说,双手轮剑,照行者头上乒乒乓乓,砍上十数下。”成语《不容分说》的含义是:容:允许。指不允许分辩陈说举个栗子:宝钗不容分说,笑灌了湘云一杯。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二回以下是对成语《不容分说》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容:允许。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成语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59回:“那罗刹不容分说,双手轮剑,照行者头上乒乒乓乓,砍上十数下。”
成语简拼:BRFS
成语注音:ㄅㄨˋㄖㄨㄥˊㄈㄣㄕㄨㄛ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不容分说作分句、状语;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成语结构:动宾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繁体:不容分説
近义词:无庸置辩
成语例子:宝钗不容分说,笑灌了湘云一杯。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二回
英语翻译:admit(allow)noexplanationtobeoffered<allowofnoexcuse>
日语翻译:弁解(べんかい)を許さない,有無(うむ)を言わせない
其他翻译:<法>nepasadmettrederéplique,àsejustifi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