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于众
[gōngzhīyúzhòng]
成语《公之于众》是个经常会用到的中性成语。《公之于众》的近义词有:公诸于众、公之于世、公之世人。出自: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成语《公之于众》的含义是: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举个栗子: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以下是对成语《公之于众》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
成语出处: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
成语简拼:GZYZ
成语注音:ㄍㄨㄥㄓㄩˊㄓㄨㄥ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公之于众作谓语;用于事情等。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近代成语
成语繁体:公之于衆
近义词:公诸于众、公之于世、公之世人
成语例子: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
英语翻译:givepublicitytosomething<makepublic>
俄语翻译:широкóоповещáть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