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
[bùwéiyǐshèn]
成语《不为已甚》是个经常会用到的中性成语。《不为已甚》的近义词有:适可而止。出自: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成语《不为已甚》的含义是:已甚:过分。不做过分的事,要适可而止。多指对人的谴责或处罚要适可而止举个栗子: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为已甚,不过大吏过严罢了。(清黄小配《廿载繁华梦》第三十六回)以下是对成语《不为已甚》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已甚:过分。不做过分的事,要适可而止。多指对人的谴责或处罚要适可而止
成语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
成语简拼:BWYS
成语注音:ㄅㄨˋㄨㄟˊ一ˇㄕㄣ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不为已甚紧缩式;作谓语;比喻不要太过分。
成语结构:紧缩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繁体:不為已甚
近义词:适可而止
成语例子: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为已甚,不过大吏过严罢了。(清黄小配《廿载繁华梦》第三十六回)
英语翻译:notgotoofar<refrainfromgoingtoextremes;nevergobeyondreasonablelimi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