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
[tiānlǐbùróng]
成语《天理不容》是个经常会用到的贬义成语。《天理不容》的近义词有:天理难容。出自:元无名氏《朱砂担》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方信道天理难容。”成语《天理不容》的含义是:天理:天道;容:容忍、宽容。旧指做事残忍,灭绝人性,为天理所不容。举个栗子:如此冤情,若不诛卫郑,天理不容,人心不服。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二回以下是对成语《天理不容》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天理:天道;容:容忍、宽容。旧指做事残忍,灭绝人性,为天理所不容。
成语出处:元无名氏《朱砂担》第四折:“才见得冤冤相报,方信道天理难容。”
成语简拼:TLBR
成语注音:ㄊ一ㄢㄌ一ˇㄅㄨˋㄖㄨㄥˊ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用法:天理不容作谓语、定语;用于感慨。
成语结构:主谓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近义词:天理难容
成语例子:如此冤情,若不诛卫郑,天理不容,人心不服。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二回
英语翻译:intolerablejustice<Godforf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