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之权
[shēngshāzhīquán]
成语《生杀之权》是个经常会用到的中性成语。《生杀之权》的近义词有:生杀大权。出自:汉·荀悦《汉纪》第28卷:“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成语《生杀之权》的含义是:生:叫人活;杀:叫人死。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形容权力很大举个栗子:他掌握整个部队的生杀之权以下是对成语《生杀之权》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生:叫人活;杀:叫人死。操纵着叫人生或死的权力。形容权力很大
成语出处:汉·荀悦《汉纪》第28卷:“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
成语简拼:SSZQ
成语注音:ㄕㄥㄕㄚㄓㄑㄨㄢˊ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生杀之权作主语、宾语;形容权力很大。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繁体:生殺之権
近义词:生杀大权
成语例子:他掌握整个部队的生杀之权
英语翻译:holdpoweroversomebody'slifeandde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