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分析,这一规定,是为了减少预付款经营模式带来的退费纠纷,也迫使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吸引学员续费。
在违约责任上,甲方(提供培训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或甲方未经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同意,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另外,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或协商结算)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