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雨,曾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2014年2月离开腾讯,加盟阿里巴巴。因涉嫌职务侵占腾讯公司数百万资金案,于2015年10月28日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2月10日,岳雨等4名腾讯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2016年7月法院一审判处岳雨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七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人物经历
岳雨,女,1980年出生。
曾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2014年2月离开腾讯,加盟阿里巴巴。
2014年9月5日,岳雨从杭州飞往深圳,凌晨抵达机场,随即遭到深圳警方控制。
涉嫌受贿
岳雨案发前系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战略合作及内容版权部总经理,分管该项业务的阿里巴巴副总裁为刘春宁。2014年6月,SMG东方卫视中心与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在上海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当时阿里巴巴派出的人员即为副总裁刘春宁与事业群版权部总经理岳雨。
岳雨被抓获的消息一直未被披露,直到被抓接近一年以后,今年的7月,阿里巴巴副总裁、阿里影业执行董事刘春宁遭深圳警方带走的消息被曝出。此后,腾讯才发布消息称,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在去年常规内审时,腾讯已经发现两年前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有疑点,并立案调查。自2014年开始,已经有5-6名涉事(前)员工被警方逮捕。
岳雨与刘春宁在腾讯工作时即为老同事,刘春宁当时系腾讯高管,曾长期担任腾讯总裁助理,在2013年7月离开腾讯,随即加盟阿里巴巴。而岳雨则担任过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在线视频部曾是刘春宁主管的部门,岳雨于2014年2月离开腾讯,此后加盟阿里巴巴。两人几乎是前后脚离开腾讯加盟阿里巴巴。
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28日,岳雨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她在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总监期间,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侵占公司资金达到552万元。
10月29日,腾讯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岳雨等人涉嫌侵占腾讯公司财产的说明》,称本案的核心,是岳雨等人虚构、夸大对外合作,诱使腾讯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并把大量合同费转为个人所有。这些钱款去向包括购车、购房、出货、自驾游等。
12月10日,岳雨等4名腾讯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在这次庭审中,4人均承认侵占检方指控的823万元中的部分资金,但否认合谋骗取腾讯公司财产。作为本案核心人物的岳雨,还列举此前在腾讯工作时的内部邮件,举证称腾讯高层、中层均知晓并支持“灰色公关行为”。
审判结果
2016年7月法院一审判处岳雨犯职务侵占罪,判有期徒刑七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