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之当然
[lǐzhīdāngrán]
成语《理之当然》是个比较常见的中性成语。《理之当然》的近义词有:理所当然。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第36卷:“此原是君家之物,今日来取,理之当然。”成语《理之当然》的含义是:理所当然,理应如此举个栗子:清·曹雪芹《红楼梦》第69回:“既不得安生,亦是理之当然,奴亦无怨。”以下是对成语《理之当然》更为具体的描述:
成语解释:理所当然,理应如此
成语出处: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第36卷:“此原是君家之物,今日来取,理之当然。”
成语简拼:LZDR
成语注音:ㄌ一ˇㄓㄉㄤㄖㄢˊ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理之当然作谓语、定语;同“理所当然”。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繁体:理之當然
近义词:理所当然
成语例子:清·曹雪芹《红楼梦》第69回:“既不得安生,亦是理之当然,奴亦无怨。”
英语翻译:fromthenatureofthings<inthenatureofthecase>





